各县(区)农业局、财政局:
根据省信息化办公室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省财政厅、省农业厅、省通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信息综合服务站管理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确保农村信息综合服务站正常运转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将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下达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按照省上联合文件精神,专职农村信息员工资每人2400元/年,农村信息服务站运行费600元/年,所需资金由市、县财政各承担一半。各县区要抓好配套资金落实。
二、各县区要切实抓好农村信息综合服务站建设工作,做到服务场所到位、计算机设备到位、信息人员到位、网络宽带畅通、信息制度规范,确保建设内容符合“五个一”标准要求。
三、各县区要按照逐级负责、分级培训的原则,对信息员进行集中培训,使他们普遍达到会收集、会分析、会传播信息的“三会”要求,充分发挥农村信息综合服务站的功能。
四、各县区要对今年的建设任务进行全面自查,在此基础上,市农业局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,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,市财政局再下拨资金。
五、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另文下达。
附件:
1、2008年全市信息员工资及网络运行经费市级补助资金计划表
2、延安市2007-2008年度信息入村工程项目实施村名单
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五日